Monday, April 14, 2008

郭素沁发表雪州因属于发展州属故新村无法颁发永久地契的言论有误导之嫌。

2008 年 4 月14日

马华新古毛州议员黄冠文针对雪州行政议员郭素沁指出雪州因属于发展州属故新村无法颁发永久地契一事做出提问。他认为郭素沁发表的言论有误导之嫌。

(一)雪州是发展州属因此无法发出永久地契,这样的逻辑似乎说不通。雪州随说得天独厚,地理位置适中,工商发展蓬勃发展造就今天的雪州一直处于发展州的领先地位。难道隔邻的霹雳州就不是发展州属吗?

(二)人民联盟政府日前由公正党实权领袖宣布将统一由联盟阵线掌管的五个州属的施政方针,如今霹雳州率先实行,其他州属理应效仿并提出长远落实整个地契颁发的计划。雪州政府如今却出尔反尔,等同一党两制,各州各自为政,那么人民联盟的宣言岂非被现实糟蹋?

也是马华雪州影子行政议会成员负责监督地方政府,研究及考察常务委员会的他表示,雪州州内新村过去所发出的地契都是属于99年与60年制,后者地税比前者大幅度低廉导致大部分村民都愿意换取60年期限的地契。他促请州政府履行承诺在短时间内公布门牌税下降的竞选承诺及体恤人民日益加重的负担考虑降低地税。

马华的立场是我们欢迎霹雳州政府发出永久地契,惟有待霹雳州政府将整个计划具体化并给与实践。任何若旨在讨好华社,顾弄玄虚发表不切实际只会给人民假希望的计划,严格来讲等于欺骗人民。人民联盟各州政府理应针对是否效仿霹雳州颁发永久地契的一事给予人民一个详实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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