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13, 2009

黃冠文:須接受封賜 非蓄意缺席會議

新古毛區州議員黃冠文強調,他並非“蹺班”(ponteng)議員,他缺席州議會事出有因,而非蓄意缺席會議不盡責。
他說,週四是他被國家元首授以J.M.N勳銜的日子,早上必須親自去接受封賜,因此早上才會缺席。
“儀式結束后,我馬上趕來。”
他在休會時針對連日來缺席州議會,遭適耕莊區州議員黃瑞林及甘榜東姑區州議員劉永山抨擊一事,召開記者會做出澄清。
他指出,第三天的州議會(11日),也是因為要進行受封儀式綵排而缺席。
“綵排后,我去看醫生,因為最近天氣較冷,身體比較虛寒,所以感到不適。”
他也說,周一當天,他連同數名國陣議員,到法庭入稟起訴雪州能力、公信力與透明化特別遴選委員會(SELCAT),而第一天的會議只有半天,所以才沒有出現。
“第二天我可是有出席,還召開一個記者會。”
黃冠文也反擊劉永山在辯論環節譏諷他是因為害怕被調查,而入稟法庭時指出,他在上一屆並非州議員,沒有任何撥款,即使這屆當選,州政府也沒有撥款給他。
“我國的體系是三權鼎立,該委員會卻由議長鄧章欽所主導,是調查員、主控官也是法官,我們覺得他超越其個人權力,才入稟法庭。”
他說,起訴委員會,也是為了公眾利益,他們不想看到一個濫權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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