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6, 2008

6月了水费为何没有减?

马华新古毛州议员黄冠文评击雪州政府没有履行承诺即在6月1日后实行首20立方米免费水的措施。这是序雪州水务公司首席执行员拿督罗史兰哈山(Datuk Ruslan Hassan)于昨日发表文告透露该公司尚未接到雪州政府任何官方指示并表示该公司会继续发出没有获得津贴的水费单给雪州水供用户直到月尾为止。

该公司透露于州政府针对落实上述首20立方米的免费水措施只持有有限性的互动,而且任何面谈内容都未牵涉到任何法律成面及开销补贴。他质疑州政府之前大肆宣扬首20立方米米免费水供的承诺,如今却无法兑现。难道这之前州政府与水供公司没有达成共识,还是该措施从始至今都只是州政府的一厢情愿。这间中存有太多的疑问,这或多或少让人民有种受欺骗的感觉。他吁请中政府开诚布公迅速兑现大选宣言为雪州子民提供首20立方米的免费水。

他也针对民盟执政接近百日可县市议员纵然民间多次千呼百唤,然而名单始终犹抱琵琶半遮面一事做出建言。他说民盟行政议员黄洁冰曾表示县市议员4月杪出炉,刘天球也多次表示县市议员预计6月初宣誓,然而每次都只闻楼梯响,名单迟迟无法公布。身为人民代议士,他有责任监督执政党的承诺是否兑现,而不是如刘永山所说的向州政府放冷箭。


针对刘永山指他是文告议员,没有在州议会期间针对上述事情发表演说是因为根据传统每3名民盟议员发言、1名国阵议员发言的次序轮替及民盟议员每人至少30分钟发表冗长的发言导致他无法如愿在短短的3天辩论期间发言。刘永山大概忘了他曾多次在国阵议员发表演说时不断打岔“minta laluan”及“minta jelas”,不断阻挠议员发言。

他是遵循议会常规等待议长允许议员发言。难道这有错吗?而且不管口头问题、书面问题都早已呈上州议会秘书处。更何况在议会期间我也将准备好的演词及问题也张贴在部落格供人民游览,我想刘永山也患了“胜选后善忘症”,当年他还不是议员时不也时常发文告争取曝光率,难道发文告揭发任何行政偏差及误导的资讯也有错吗?

我也感到纳闷,既然甘榜东姑州议员默认旧有制度容许朋党,那么民盟政府应该即刻落实大选宣言即实现人民第三票落实地方政府选举,而不是推三阻四为能够履行委派自家人的方便为自己开罪解释转移视线。多名宪政专家,法律专家都已经提出意见即州政府可以通过修改州宪法免除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规定及条款,这表示州政府可以免除州内受到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条及第15条的约束并以联邦宪法113章第4条款及第9篇第4a条款所赋予的权利以任何州政府认为适当的新约法取代。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州政府如果认为前朝留下来的机制有问题,那就应该想方设法给予纠正,延续前朝做法无法提出新的机制取而代之只能够凸现民盟政府在雪州没有能力为人民带来更多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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